随州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0年8月,内设办公室、监察(政工)室、稽查室、审计科、规划科、耕保科、地籍科、利用科、地矿科9个科室,下设城区分局、开发区分局、曾都工业园基地分局、大洪山风景管理区分局、监察支队、征地事务服务中心、土地整理中心、土地勘测规划院8个二级单位,辖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和广水市国土资源局。
随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国土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组织制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、矿产资源管理意见、措施和办法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,指导、审核县(区)、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,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的计划;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、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,查处违法案件;实施农地用途管制,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和指导,对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、监督耕地开垦;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,负责土地定级、确权、登记、发证、动态监测等工作;主管全市土地征用、划拨、出让、租赁作价出资、交易工作,承办由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、报批工作,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实施;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,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定,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工作,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、征(使)用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登记管理,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;负责矿产资源勘查、监测和防治,保护地质环境,完成国家和省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、协收任务。辖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和广水市国土资源局。 |